2020年3月11日星期三

污水處理後的污泥處理處置方法



  污泥的處理問題說白了就是解決含水率不斷降低的問題。目前常化糞池見的處理方法包括深度脫水、堆肥、消化等,最終處置包括土地利用、焚燒、填埋等。

 汙水處理 深度脫水後污泥含水率在60%左右,可以直接填埋,緊急狀態下可以少量摻燒(與生活垃圾一起),但目前的化學調理用的鐵鹽+石灰居多,無機物增量高,引入了氯離子,對焚燒工況和爐體本身有一定影響。但這個技術成本低,化學調理藥劑很常見,所需的只是一台壓濾設備(國內產品很多),只要有填埋設施,下游就能打通,目前是很多地區上馬的工藝。堆肥的惡臭問題太嚴重,但最致命的是產品鏈沒有打通,最終產品無出路。厭氧消化適合大型污水廠,設備和自控要求很高,操作難度高,特別是國內污泥的高含砂量問題,不知折騰壞了多少設備商和運行人員。

  最終處置的角度講,不管是國內外,都把土地蓄水池利用放到第一優先級了,即盡可能利用污泥中的營養物質。但土地利用必須要經過堆肥、消化等預處理U型溝,確保達標方可應用。最大的問題是重金屬問題。我國對土地利用的幾個方面(園林、綠化、土壤改良、農用等)均有涵管標准,還是比較嚴格的,但在實際過程中很多地區對此意識不足,以為把污泥倒地裡就算了土地利用了,這一點後果很嚴重,污泥是不能直接土地利用的!

  焚燒是國外比較常見的做法,國內也開始探索了,污泥可以單獨焚燒(國外很多、國內基本沒有),也可以和生活垃圾(煙氣排放標准最嚴、可以協同利用熱源和煙氣淨化設備)、燃煤電廠(必須經過嚴格環評,因為電廠的煙氣淨化和生活垃圾焚燒設施的煙氣淨化是不一樣的,添加污泥後可能產生污染)和水泥窯(還是煙氣標准的問題,另外謹防部分項目以污泥處理的名義拉動水泥行業產能)一起摻燒。焚燒前一般要干化處理,含水率降至40%時,不會影響焚滯洪池燒工況了,熱值已經很接近了,我們在焚燒廠做過實驗,文獻上也可以參考。

  填埋是最簡單的方法,技術難度低,但一定要注意:現在的入場標准是60%,80%的污泥是不能填埋的,可能滑坡、沉降等土力學風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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